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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合力 扎实推进落实“双保工程”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6-30 | 【关闭】

  访谈背景:

  “双保工程”践行两年,已经成为推动土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要平台,成为地方政府谋发展促转变的有效抓手。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赞同和支持。近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在大连市召开东北地区推进“双保工程”经验交流会。为进一步了解东北地区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的进展情况,借此会议召开之际,对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局长崔岩和东北三省市政府领导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访谈主题:

  上下合力 扎实推进落实“双保工程”

  访谈嘉宾: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局长     崔  岩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庆良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延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师伟杰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 王晋良

  访谈时间:

  2011年6月30日15时

  

  访谈内容:

  “双保工程”实施以来,东北三省一市各级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得力,通过积极主动服务,切实保障了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通过加强土地执法,维护了土地利用和管理良好的法制秩序;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促进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落到实处。在耕地保护、保障用地需求、加强土地执法、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很多鲜活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一、“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在东北地区顺利推进

  一是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东北地区高度重视“双保工程”,3月2日国土资源部视频会以后,三省一市政府领导相继作出批示和指示,三省国土资源厅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印发工作方案。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各地市的沟通协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活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部署开展“双保”工作。

  二是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实现数量和质量双重目标。东北三省分别在年初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从省到市(州)、县(区)、乡(镇)、村及承包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最终落实到农户。同时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工程,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辽宁省日前下发了《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的文件,实施133.3万公顷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200万公顷,同时对辽河平原中北部棕壤区渍涝盐碱地45万公顷进行治理,减少盐碱地面积50%以上。吉林省于2008年获国务院批准的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实施顺利,通过改造中低产田,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吉林省粮食产量将不断提高,预计到“十二五”末达到700亿斤。黑龙江截止去年年底,全省共立项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460个,累计投资81.77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56.6万亩。同步推进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和全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形成了东部三江平原“两江一湖”和西部松嫩平原三大流域土地整治的格局。

  三是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用地需求。各省市积极探索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合理安排有限的计划指标。辽宁省首先将计划指标用于重点项目,计划随着项目走,并将开发未利用地指标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相挂钩,鼓励地方新建项目尽量少占耕地,多用未利用地、废弃地。吉林省建立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证用地指标,对占地面积大、时间紧的重点项目实行点供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的用地。黑龙江省改坐等受理为走出去服务,超前介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用地情况,通过现场办公、征地问题协调等方式,极大提高了征地工作进度。

  四是闯出了一条节约集约用地新路,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辽宁省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清理利用工作,清理出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18846公顷,要实现100%利用的目标。吉林省建立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了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消化闲置土地与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的做法,促进地方政府加大处置闲置土地的工作力度,缓解用地压力。

  五是注重改善民生,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东北三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失地农民的社保、医保和就业问题,列入重要日程,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长效机制。黑龙江省采取5项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2010年长春市共补缴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1.23亿元,妥善解决了4554名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四平市政府出台了80号令,制定了一系列刚性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六是完善土地管理政策,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东北三省一市不断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加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按照楼面地价出让经营性土地的通知》、《关于调整土地价格评估程序的通知》,长春市政府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长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许可工作制度》、《哈尔滨市土地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大连市旅顺口区出台了《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等文件。

  二、“两难”依然突出,“双保工程”任重道远

  虽然“双保工程”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当前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督察工作面临的压力不降反升。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发展热情持续高涨,地方两会确定的“十二五”及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均增幅较大。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固定资产投资依赖度依然较高。2011年,各地将集中上马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刚性约束机制下,供需矛盾仍旧十分突出。

  在保耕地与保发展深层次关系上,还没有从根上理顺,使得土地管理和土地督察面临很多困难。第一,中央强调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一些地方对待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与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相比,差距明显,谈发展多,谈保护少;耕地保护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与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这种差异给土地督察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第二,严守耕地红线的压力逐年增加。近几年,东北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民生项目、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用地需求将明显增加。但土地供应的刚性约束长期存在,供需矛盾逐渐凸显。从地方两会反映的情况看,2011年三省一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数量非常大,预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也都有体现。第三,土地资源浪费与粗放利用现象普遍存在。因项目资金没到位、产业政策改变、城市规划调整或者领导决策改变等等,一些地区闲置土地的时间长、面积大,有些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不多,容积率、投资强度都不高。第四,东北地区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新增用地需求猛增,许多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已经十分有限,一些地区耕地占补平衡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困难,有可能引致违法用地。

  近年来,国家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务院先后批准了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我们东北地区正处在大发展的好时期,东北三省一市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双保工程”这个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勇当改革的先锋,争做转变用地观念的表率,争做加快机制创新的表率,争做促进科学发展的表率,在守红线、保发展、促民生方面创造更多更好的鲜活经验。

  三、再接再厉,共同推进“双保工程”深入开展

  2011年的“双保”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的宏观经济调控部署,继续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不断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大力提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守耕地“红线”。结合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下面谈一谈继续深入推进“双保工程”的几点考虑。

  (一)以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试点为契机,推动差别化政策在东北的进一步落实。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35个城市,开展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试点。试点城市中,包括东北三省的20个城市,表明国土资源部对东北地区土地报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三省一市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沈阳督察局几年来积极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共同促成的。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促进用地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各省及试点城市,要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提出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供应与监管的差别化政策建议,推进差别化管理和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改进报批对东北地区是件好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再退回到老路子上就没有出路,大家都有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工作做的更实,项目、计划安排的更实,为了得到好的评估效果,一定要加强监管,供地用地情况要及时地报送备案。

  (二)以省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今年8月以前,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统计局和中组部共同开展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对5年来国家下达给地方的耕地保护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的耕保目标责任制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地位举足轻重。国务院明确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通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耕保责任意识,总结好的经验,针对耕地保护机制创新、占补平衡市场化探索、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出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以例行督察及其发现问题的整改为契机,推动土地督察精细化和土地管理上水平。今年,沈阳督察局确定的例行督察地区是辽宁省鞍山市、营口市,吉林省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大庆市、佳木斯市和大连市等7个市(州)。目前已完成辽宁、吉林、黑龙江的例行督察内外业各项任务,正在对大连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下半年,将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的审核督察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用地的审查。并且就督察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纠正整改到位。一方面,三省一市政府及有关地市要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督察工作,就有关问题切实整改查处到位。另一方面,我们将深入分析督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的客观原因、个别问题的具体原因,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督察管理办法。比如批后供地率考核指标问题、闲置土地认定问题,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责任认定问题,等等,要实事求是,更加细致,分类管理,区别对待。

  (四)以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争取“零问责”。在今年开展的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各地一定要吸取教训、尽早部署、争取主动,建议各地结合卫片执法检查的新要求主动开展整改和查处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立案的必须立案查处,该处置的必须从严处置到位,各省、各市、各县都要尽早查处整改到位,不能超过问责线,要避免干部倒在耕地红线上。

  (五)以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和挂牌督办为契机,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共同加大对性质恶劣的土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我们将继续探索与东北三省建立违法违规案件和信访举报信息定期交流制度、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共享制度、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沟通报告与联合查处制度、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制度等多项制度,通过专项督察、巡视督察、信访督察等手段,发现和查处一批重大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从今年起,沈阳督察局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及土地总督察的要求,根据督察工作掌握的情况和线索,每季度向部定期报送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的重大典型案件。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土地督察公告制度。

  (六)以健全土地管理形势监测、分析工作机制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用地管理与土地督察工作主动性。针对东北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形势、用地需求等实际情况,各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研究探索审批制度改革、节约集约用地的途经和方法,加强土地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保障作用;探索征地补偿的新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同时,我局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用地形势的跟踪、监管,确保国家土地政策的贯彻落实。

  (七)以“双保工程”2011年宣传行动为契机,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依法用地、节约土地的意识。今年4月份沈阳督察局召开了东北地区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与中央主流媒体、国土资源报社、东北三省一市主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等建立了长期沟通联系机制,将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载体,加大对土地形势、“双保工作”及土地督察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定期向新闻媒体报送宣传信息,二是邀请记者参加有关会议和实地督察进行跟踪报道,三是适时召开区域性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报“双保工程”重大进展、督察工作重大进展和重大案件等。东北三省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双保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重大工作安排、土地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土地政策法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争取实现“政府知、企业晓、群众拥护”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扩大“双保工程”的舆论影响力,配合做好“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百人谈活动,扩大土地管理及“双保”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双保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缓解两难压力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保增长、保红线的关系,把“双保工程”作为重大工作任务贯穿全年,坚持政府主导,国土主抓,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省长陈政高、副省长陈超英对“双保”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今年以来省政府先后4次召开用地保障、土地执法等专题会议。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区都采取不同形式,层层落实“双保”任务。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扎实做好土地调控工作。

  1.全力保障用地需求。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矛盾十分突出。为此,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开拓用地保障的新途径,提出5条用地渠道:一是用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坚持计划指标保重点;二是内陆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内陆县充分利用荒山荒滩和工矿废弃地;三是沿海城市在确保环境生态前提下填海填岛造地和利用废弃盐田;四是充分利用批而未用、闲置及存量用地;五是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推进增减挂钩,盘活农村低效利用土地。为确保节地挖潜目标落到实处,我省将开发未利用地等指标与年度计划指标一并下达各市,并将落实结果与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挂钩。

  2.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在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会审以及供地环节中,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对于“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以及用地规模超过控制指标的建设用地,一律不予通过。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在供地环节严格把握土地使用标准,对国家和我省原有及新制定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归纳、整理,编制成册印发各地,并正在开展用地标准体系的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要求。

  3.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在供地环节,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在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并出台了三项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即: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用地,不予安排供地;对符合《辽宁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的产业,允许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总量、各类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实行单列。

  4.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做好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先后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1〕15号)等4个政策文件,组织各市按时编报了2011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立了覆盖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的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2011年全省计划供应住房建设用地14806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573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11490公顷,占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7%。截至目前,已落实具体位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面积22365公顷,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总量的92%。

  (二)积极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1.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考核。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市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进行考核。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下达我省保护目标5312万亩,我省实际保有量5379万亩,结合二调和规划修编,扎实做好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目前基本农田全部上图,并落实到地块。

  3.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以此为契机,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保护制度、保护标志和基本设施。目前,我省的考核方案、分组安排等均已完成,省政府将组织国土、农委、审计、统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各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为进一步缓解全省用地保障压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省政府明确,要切实转变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方式,向荒山荒滩要地,向低效闲置土地要地,向海向岛要地。今年3月至4月,抽调100人对全省2007年至2010年以来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开展清查,摸清了底数。4月10日、20日,省长陈政高两次召开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清理利用工作,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要100%利用。省政府已组成由14个厅局长带队的专项督察组,正在各地进行实地督查。

  (四)大力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1.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包干方式,将执法人员划分三个片区,明确五项职责,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能力建设,确保了对违法用地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2.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去年,针对全省土地违法的严峻形势,省政府统一领导,举全省之力,开展了大干50天行动,对2009年卫片检查和2010年发现的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整改。今年以来,我省继续保持了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提出全省以及所有市、县(区、市)土地违法全部控制在15%以内,实现“零问责”目标。省政府成立了以副省长陈超英为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等10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织100多名专业人员对疑似图斑逐一现地核查,加大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3.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740宗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截止6月8日,收缴罚没款2.24亿元,拆除建筑物31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63万平方米,移送司法机关56人,党纪政纪处分62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37件。3月18日,省国土厅将8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在《辽宁日报》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同时,对部挂牌督办的抚顺沈抚新城违法用地以及被媒体曝光的营口高尔夫球场案进行重点督办,从快从严查处。

  4.构建统一的国土资源监管基础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已完成手持移动巡查系统、执法监察网格化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建设。计划9月底,完成省级执法监察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并在省级投入运行,逐步开展地市级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年底前,按阶段逐步完成在线执法监察案件查处办公平台、执法监察责任追查及目标考核等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积极稳妥开展增减挂钩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挂钩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我省于2011年3月至5月,集中开展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成立了4个检查组,对已批准实施的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建新现场和拆旧地块为农村居民点的地块现场进行逐一检查,针对各项目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清理检查,我省挂钩工作严格规范,有序开展,较好地发挥了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六)加强制度改革和调研工作。

  1.配合部做好审批方式改革工作。今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7号),确定全国16个省(区、市)35个城市为试点城市。我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盘锦10个需报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的城市(以下简称沈阳等10市)全部在试点范围内。

  2.全面推进土地网上交易。为全面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在全省推进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与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大连、抚顺两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已经正式开通运行,其他各市将于今年8月底前全部开通运行。

  3.改进矿业用地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矿业用地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监管漏洞,组织开展了矿业用地情况基础调查工作,形成了规范矿业用地的管理思路和政策框架,并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

  4.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是指导沈阳市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合理界定公益和非公益性用地,进一步探索缩小征地范围,实行征转分离的新机制。目前,这项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二是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委政策研究室等部门共同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研究工作,选定沈阳新民市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制定了《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三是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达到95%。

  吉林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双保工程”行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开展“双保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今年部电视电话会议后,副省长王守臣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指示: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扩内需、保发展、促稳定的重要举措,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强化落实,工作上务求创新,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任务。按照王副省长指示精神,成立了全省“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保发展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为“双保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迅速成立了“双保工程”领导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

  (二)广泛开展“双保行动”宣传。我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双保工程”的重要环节纳入日程,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体等,积极宣传我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的主要做法,为双保工程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科学调控土地供应总量,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科学调控,保证了各地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服务。二是对耕地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从省到市(州)、县(区)、乡(镇)、村及承包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省政府发布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占用耕地补偿、新增耕地储备、耕作层土壤剥离、耕地动态监测等制度,完善了耕地保护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制度,连续多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特别是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实施了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总投资分别是62亿元和56亿元,总建设规模800万亩,为我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建立了九台、农安、永吉、扶余、梅河口5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累计复垦耕地2000多公顷。

  (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用地结构的优化。一是从严把握用地定额标准和各项控制指标,严格用地审核。建立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了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推行消化闲置土地与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对前两个年度城市批次用地供地率不足80%的,不予安排新的批次用地报批。长春市还规定,对市区每公顷投资3000万元以下、外县每公顷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不予单独供地,统一使用标准化厂房。二是坚持与产业政策相衔接,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围绕我省实施十大产业跃升计划,优先保障能够带动地方产业优化升级的项目用地,认真落实抑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区域用地调控,优先支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三是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促进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了与城建规划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了土地供应的计划性,减少了土地供应的随意性,科学编制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用地明确到了具体地块,严格限制计划外供地。四是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我省确定九台、双阳、前郭3个县(市)作为今年创建活动的试点,并提前达到模范县(市)标准。

  (五)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土地资源管理秩序日趋规范。开展国土资源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28项。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了执法合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扎实推进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185件,制止违法用地121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61起。认真开展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长春市,到目前共拆除违法建筑45.88万平方米,恢复耕地32.08万平方米。完善信访排查、应急预案、季度通报、督查督办等各项制度,在用地会审中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强化了信访工作效力。上半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1人次,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基层调研等措施,全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工夫,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强化基础业务建设,管理支撑能力取得新进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内业数据库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内业核查,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建立了图件、数据与实地相一致的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编制了覆盖全省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资料。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超过80%。全面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按时完成土地供应季报统计工作。

  (七)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社会认知度普遍提高。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使各级党政领导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普遍增强,土地国情、国策、国法更加深入人心。充分认识到,开展“双保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战略决策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创新之举,是土地宏观调控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土地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凸显,由于“双保工程”行动与加快发展理念相契合,因此各级政府旗帜鲜明,大力支持开展“双保工程”行动,将其上升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是国土资源管理得到强化。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统筹推进“三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我省经济社会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使国土资源管理和保障工作压力空前。“双保工程”的成功推进,不仅化解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也为进一步加强用地服务和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保障发展更加有力。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服务。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省总用地规模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违法用地呈下降趋势,违法案件发生量、违法占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分别同比下降46.3%、46.9%和77.4%。全省耕地面积保持稳中有增。建立了新增耕地储备库,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连续20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全面完成国家级开发区集约用地潜力评价;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杜绝超计划用地;提高用地标准,严格用地规模审核;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调研。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全面完成水毁耕地的复耕工作,为农民顺利春耕提供了有力支持。

  当前国土资源执法难尚未得到有效破解;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保发展任务艰巨;土地政策执行中遇到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难度较大、一些地方土地收储资金不足,净地出让比例较低;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难度较大等问题。因此,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推进“双保工程”,破解“两难”局面,关键在于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

  通过这次座谈会,我们将认真总结学习兄弟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按照部领导的要求,深入分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适应新要求、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并结合吉林省实际,把部领导的要求转化为抓好工作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再上新水平,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3月2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的有关要求,我省及时启动开展“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扎实组织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保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领导组织。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并在国土资源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双保工作统筹协调。省双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于莎燕同志高度重视双保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组织开展好双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指示。省国土资源厅建立了由14个业务处室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省“双保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4月初,根据国家“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双保行动实施方案,把双保各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细分为八大类23项具体工作,对每项具体工作细化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三是加强了督导检查。为全面掌握各地“双保工程”进展情况, 3月下旬,省“双保办”利用5天时间,先后分三个片区在鸡西、绥化和大庆市召开双保工作座谈会;5月30日至6月3日,又组织16名省级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分成2个组,围绕双保工作和执法监察工作分别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七台河市进行了检查调研,并向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

  (二)积极主动服务,提升保障经济发展能力。一是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今年是我省三年产业项目建设开局年,面对全省新一轮用地需求剧增,而用地指标趋紧的严峻形势,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形势分析会和建设项目用地情况通报会,对如何规范项目建设用地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全省国土系统上下做好四项服务保障工作,即围绕政策积极保障、区分层次重点保障、提高效率优质保障、加强监管依法保障。省国土资源厅对产业项目用地用矿保障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用地。二是认真做好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地(市)级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编制进入收尾阶段,县、乡级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对重大建设项目,国土部门坚持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积极做好建设用地预审工作。三是有效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听取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汇报会上,王宪魁省长要求要节约集约用地,把土地控制好、使用好,统一规划,分期供地。我省严格执行国家提出的供地率要求,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上已实行新增用地计划与已批土地供应率挂钩。省政府组织各地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搞好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大力推进已批土地的征收和供应工作,通过挖掘利用存量土地提高承载项目能力;积极加强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要求,引导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指导各地在园区建设方面厉行节约集约制度,取消宽马路、大广场等不必要的附属设施,把土地节约出来,用于摆放更多的项目。四是全力抓好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工作。今年我省承担83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对接,安排落地;强化供地计划管理,新增城市批次用地,首先满足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给,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棚户区改造回迁户、公租房、限价房项目落地;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调研,并在农垦系统开展“限房价、竞地价”试点工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用地支持。

  (三)实施多措并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王宪魁省长和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市与县、县与乡也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年初,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耕地目标考核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并组织各地全面进行自查和进行整改。二是狠抓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海伦、五常等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按照五年建设规划,以“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为建设总要求有序推进,一区建设基本完成、二区、三区建设正在全面开展,四区建设开始起步,示范区的典型示范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2010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全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四)坚持政府主导,构建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2010年,省政府与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签订“构建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要求,省与市、市与县、县与乡都签订了土地监管责任状,把框架协议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实处,将土地执法监管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从2008年初开始,我省着力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及查处相结合的“三个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各市、县都以政府名义出台了“三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制定了考评细则,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之中。通过建立层层监管责任机制、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机制和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等四项措施来保证监管责任的落实,变事后整改为事前预防,有效防范问责问题发生。

  (五)突出执法监管,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一是积极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年初时,省政府就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地要抢前抓早,提前启动,抓紧进行列培训和数据初核工作,为后期核查工作的正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综合土地二次调查有关数据,按照地籍变更调查成果,筛选了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制作完成了全省卫片执法监察图斑影像数据图。国土资源部统一的数据及规范要求下发后,省国土资源厅又组织各市县进行了落实和培训。二是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我们对各级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国土所全部划分了巡查监管责任区,坚持把动态巡查监管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各级国土资源局“一把手”对本辖区土地违法问题负总责,并定期检查辖区内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监管工作,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哪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就在哪里进行问责。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兼职监察信息员网络。三是开展了省级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的聘任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高法、高检以及各民主党派聘任了16名省级国土资源特邀监察专员,组织省级特邀专员开展土地利用检查督察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对各级政府管理和利用土地情况的监督监管力度。四是完善“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了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积极完善土地综合监管平台,在5个市(县、区)开展“土地实时变更”试点工作,对每一块土地的“批、供、用、补、查”进行实时全程监管,为实现土地由“一年一次变更”到“实时变更”进行了有益探索。

  (六)注重管理创新,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是优化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实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政务网上审查,优化报批工作流程, 1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转变服务方式。各级国土部门积极转变观念,改坐等受理为走出去服务,适时掌握项目用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对重大项目按地市进行划分,责成专人负责,专项推进,超前介入,全程服务,积极帮助科学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为顺利完成审批打好基础。三是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召开建设用地“通气会”、征地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和征地问题协调会等方式,研究落实重大项目用地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征地工作进度,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紧紧围绕“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的行动主题,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双保工程”收到应有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双保工程”涉及面广多,范围大,需要各部门协力推进。因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县统一行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标准,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及内部快讯等方式,努力抓好政府领导、国土系统内部、用地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四个层面的宣传工作,使“双保工程”产生更大影响,进而形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态势。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和沈阳督察局开展好“双保行动”百人谈活动;适时邀请省内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对全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采访,并利用专版的形式,进行大篇幅集中报道,形成宣传强势;深入挖掘典型单位和先进人物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入深入报道;认真组织开展好“国土资源卫士”评选活动;积极宣传第21个全国土地日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的主题,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发挥实效。省“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强化措施,加强指导,确保“双保行动”收到实效。一要进一步抓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跟踪了解各地实际用地需求,准确掌握土地供需形势,发挥土地“两划”调控和导向作用,实现有保有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二是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结合乡级规划修编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力推进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抓好项目验收,组织交流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同时,以示范区为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耕地质量建设和质量变化监测试点工作,促进耕地质量提高。全面实施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三是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完成国家及省级开发区和项目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成果更新评价工作,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机制。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紧紧抓住沈阳督察局对佳木斯、大庆市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放松,监督他们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任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及时开展警示约谈,依法依规进行问责查处;组织省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开展检查调研,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五是继续做好服务大项目建设工作。搞好统计监测和形势分析,科学预判土地供需趋势;抓好修订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基本权益;抓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核工作效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征地批后实施监管管理模式改革,摸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大连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和全域城市化布局的推进,为大连核心城市建设和龙头作用的发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妥善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做到利用与保护并举,规范与发展并重,对大连显得尤为重要和艰巨。

  一、大连市“双保工程”开展情况

  2009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保经济发展、保耕地红线”的行动部署,有效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连的旅顺口国土资源分局、瓦房店市和普兰店市国土资源局先后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双保”行动成效显著单位。今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双保工程”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我市紧密围绕“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的主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强化共同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大连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各级政府主体意识,着力构建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我市每年都要召开1至2次全市性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影响国土资源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国土资源工作。市政府每年都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建立了土地违法违规政府领导干部问责追究制,同时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促进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有效落实。

  为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我市不断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严格的土地管理法规体系。2009年和2010年,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程序的通知》、《关于全面清理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的通知》、《关于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二)创新保障思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大连提出要实现GDP6000亿、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财政收入600亿的经济发展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土地要素支撑。针对土地供需的严峻形势,我市在加强计划管理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到节地挖潜上,积极拓展用地保障的新渠道。一是合理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级及省级以下独立选址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保障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区和土地投资强度高、集约效益好的国家级园区建设用地需求,确保关系民生的居住用地,特别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安排各区县级项目用地,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利用效益。二是大力推进节地挖潜。三是全力清理利用批而未用土地。

  (三)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确保安居工程用地。

  一是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调控。二是完善土地出让政策,严防高价地影响房地产市场预期。凡居住项目用地,设定挂牌竞价上限,超过上限后转为配建公共租赁房,且该公共租赁房部分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交付市政府,有效地防止了土地市场盲目竞争和高价地现象。三是强化土地供后监管。进一步严格了项目开竣工制度,对不按时申报项目开、竣工情况,或未按约定时间开、竣工的,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诚信档案,并上传至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体系,同时在《大连日报》上向社会公示,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督促企业缩短开发周期,尽快形成市场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

  (四)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去年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市积极落实国土资源部部署和要求,把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和网上交易系统作为规范土地市场和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腐败关键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完善执法监察管理体制。市国土房屋局制定了《大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所属的4个执法大队,下派到各区市县分局,进一步完善了国土资源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巡查职责更加明确,制度落实更加有力。加快建立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市政法委已征求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检察院等多方意见,近期将召开会议研究施行,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项目260宗,面积387.5公顷,已全部立案,结案259宗,面积325.3公顷。收缴罚款8184.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49人,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149人,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的势头。

  (六)加强策应工作,为双保工程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市国土房屋局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开垦耕地开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工作的调查研究,确定调研课题11项,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及成果要求。通过调研,努力探索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一张图”工程已经整合了行政区划、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执法监察等11类数据库。并将建设用地审批系统、预审系统和矿业权系统整合到统一的国土资源地政管理系统平台,采用统一的“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实现了统一数据和信息共享。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认真开展了第42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在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和奥林匹克广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在国土房屋局网站开辟了地球日主题宣传专栏,起到了预期的效果。

  实施“双保工程”是一项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的重大决策,是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大节地挖潜力度,通过全面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利用废弃盐田、实施填海造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多渠道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沈阳督察局要求,扎实推进“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坚守红线,努力实现“双保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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